各系(部):
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,现开始2020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统计、息核对工作。2020届毕业生报到证将依据此次核对的生源所在地制定派遣方案,为确保报到证的核发准确无误,请各系部认真组织落实好此项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此项任务由各系(部)学生就业指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,涉及毕业生报到证派遣,请务必认真阅读此通知。
二、生源信息统计要求
1、按表中要求填写《信息统计表》电子版,《信息统计表》在就业工作群下载。
2、请于2019年11月7日(周四)上午下班前将《信息统计表》提交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。
三、生源信息核对要求
1、《信息核对表》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印制,请各系(部)及时领取;
2、《信息核对表》中所列姓名、性别、生源所在地需核对。核对内容无误的,请学生本人在对应的空白备注栏中签名确认;核对有误的,请将错误信息划去后,在备注栏填写正确信息后(生源所在地修改的,需填写对应代码),签名确认;
3、核对期间不在校的学生,请系部电话联系核对,注明“电话核对”并负责老师签名;
4、生源所在地核对说明
(1)生源所在地需具体到县(区)级且与《全国行政区划一览表》(详见附件)对应,不得填写《全国行政区划一览表》中不存在的地名;
(2)《信息核对表》中打印的生源所在地仅供学生确认参考;
(3)学生最终确认的生源所在地(以下简称为“确认地”)将影响毕业时“报到证”的派遣单位;
(4)高考录取学生“确认地”与高考报名地不得跨省,专接本录取学生按家庭户口所在地确认即可;
(5) 高考录取学生,如果“确认地”与高考报名地不一致,但在同一地级市内,则直接在《信息核对表》修改后签字即可,不用提供其它材料;
例如:高考报名地在“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”,确认地为“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”;
(6) 高考录取学生,如果“确认地”与高考报名地跨越地级市(不跨省),需提供本人、父、母中至少一方现户口在“确认地”的户口本复印件(户口已经迁到学校的,如果迁出地与确认地一致的,提供现户籍复印件);
例如:高考报名地在“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”,确认地为“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”;
5、核对中如发现本专业实际不存在但《信息核对表》中列出的学生,划去其信息,在备注栏注明“无此人”并由负责老师签字确认;
6、核对中如发现本专业实际存在,但《信息核对表》上没列出的学生,请按格式在《信息核对表》尾行补填后,由负责老师签字确认;
7、信息核对完毕后,请负责老师认真检查是否所有同学都按要求核对完毕,重点核查《信息核对表》中有无漏人(例如留级复学等原因进入本年级的学生);
8、核查完毕后《信息核对表》核查完毕后,由系部就业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。
9、请于2019年11月7日(周四)上午下班前完成。请按时将《信息核对表》、生源所在地异动证明材料交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。
四、学生确认不明事宜由各系部按此通知进行解释。系部对通知内容有不明事宜或通知中未说明情况,由负责老师咨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,联系人:许根良,联系电话:03357815803。
招生与就业指导处
2019年11月1日